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4月26日在三明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审议《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档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