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凡在石三明籍人士开办的各类企业和在冀工作、生活的福建同乡,均可自愿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会,服从本会领导
(三)爱国爱民,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入会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与本会保持经常联系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